The Beginning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延长至今年6月30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如国家和省出台政策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按国家和省的政策执行)。
申领条件: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国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上述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634.50元)发放;
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190.35元)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