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补充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中高风险区域(划分到小区)来茂人员,须按当地要求集中隔离14天及居家健康监测7天。考生须按要求进行健康状况自我监测,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要求提供核酸测试证明的考生还需持有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考生须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考生应完成自检无症状才能前往面试考点,到达面试考点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要求提供核酸测试证明的考生还需出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从专用测温通道间隔有序(间隔距离一米以上)依次排队进入,接受测温员测量体温。
(二)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一是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二是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茂名市的;三是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四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
(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
(3)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5)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668-297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