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有效缓解我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的住房问题,经十二届市政府第 1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茂名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扩面提标”工作,具体如下:
一、茂名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发放范围为:已提交申请资料并经审核后,符合茂名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且尚未享受茂名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详细申请条件请参阅《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茂名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规定》(茂住建规(2020)4号)。
二、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工作后,租赁补贴发放金额由“3人以下(含3人)140元/户/月、4人以上(含4人)182元/户/月”提高到“3人以下家庭(含3人)256元/户/月、4人以上家庭(含4人)341元/户/月”。(注:人口数量为申请家庭的城镇人口。)
三、茂名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工作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