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9号)
近期,国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疫情已波及多个省市,为做好我区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部署,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在新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不离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做到非必要不出省。
二、已在省外的市民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近期从外地返新人员,请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曾到中高风险地区或病例报告地区的,请立即向社区报备。
三、高风险地区(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来(返)新人员(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7月22日观看过“魅力湘西”18:00场次演出的人员(自7月22日起算),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中风险地区来(返)新人员(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落实居家隔离14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新人员(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落实7+7健康管理。
四、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景区、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从严控制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近期非必要暂缓举行大型聚集活动,举办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且必须经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方可举办。
六、凡无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并按规定做好转诊工作。各类医疗机构、药店要落实“哨点”监测责任,对购买“一退两抗两止”(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止泻)类等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如违反规定须承担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15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8月将启动12-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倡议广大市民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应接尽接,提高免疫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请市民朋友们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在疫情面前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抗击疫情。
新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