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民朋友:
近日来,根据全国疫情的最新变化,为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现将鹤山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诊疗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一、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回答或主动告知是否有发热和/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具体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后方可就诊。无异常者(持绿码)请前往普通门诊;体温异常、有流行病学史或其他不确定情况的患者,将由预检分诊医务人员护送至发热诊室进行诊治。
注:为减少拥堵,请各位患者及陪诊家属务必在来院就诊前申请粤康码,以便快速通行!未能出示行程卡的人员请刷身份证查看行程卡情况,并如实填写纸质版《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
二、如有发热、干咳等新冠相关症状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接触史等,请主动告知现场医务人员,并听从指引到发热诊室就诊。
三、我院门诊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和“一患一诊室”规定,陪诊家属不得超过一人。
四、在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住院须知
一、所有新办理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必须开展核酸检测,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在入院前完成1次新冠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患者和中风险地区患者应为入院前3日内,高风险地区应为当天结果)。对于急危重等特殊情况患者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未反馈前,将安排单人单间隔离,待核酸结果回报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
二、患者及陪人需在入院时填写《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等相关医疗文书。
三、我院严格执行“不探视”制度,建议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并按规定规范留陪人制度。病区住院患者及陪护采取封闭管理,禁止固定陪护以外人员进病区探视;住院患者及陪护非必要检查不离开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不聚集,不串病室、不到其他病区。
四、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
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而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