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组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中秋国庆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江门市教育局向全市师生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中秋国庆期间所有师生留在五邑地区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外,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江后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主动报备个人行程,积极配合防疫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当地开展健康管理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江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近14天从福建省来(返)江的人员,倡导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配合学校严格落实假期期间校园管理制度。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把校门关,严格做好人员进入校园的亮证、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关注学生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有境外旅居史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的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加强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对假期留校师生提供贴心、细心、暖心,有人情味、个性化的假期服务保障。及时了解和解决留校学生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校园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后勤保障,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尽力满足学生住宿、就餐、洗浴、运动健身、热水供应、快递收发等生活需求。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和心理关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原则上不提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不提倡假期聚集聚会,严控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人群聚集。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尽早接种疫苗。疫情防控实践证明,疫苗对防感染、防重症切实有效。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一剂接种时间超过21天的师生家长迅速行动起来,尽早接种,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加强自我防护。不参加大规模聚集聚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假期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若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