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珠海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已具有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②2018年1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须取得本市户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