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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区复工企业新招用工补贴 珠海金湾区复工企业新招用工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1:16:09
The Beginning

   企业新招用工补贴

  补贴条件:自珠府〔2020〕11号文下发之日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补贴条件: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本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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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企业  疫情  标准  防控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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