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预警处置分布式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2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开展预警处置分布式核酸检测,加强公共场所核酸查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2022年3月21日-25日香洲区启动新一轮预警处置分布式核酸检测,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工厂、企业、写字楼、建筑工地等场所分级、分层、分步开展全面核酸检测,确保各单位每天都有30%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每人5天内至少检测一次。
(二)养老、救助、母婴保健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外卖、快递、农贸市场、旅业、公园景区、商超、餐饮、电影院、剧院、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馆、美容美发、水疗、足疗、按摩、电子游戏场所、药店、培训机构、托管、物业管理、网吧、KTV、供水、供油气、供电、窗口单位等行业从业人员实行“七天两检”,持续进行。
(三)外市来(返)香洲人员在抵达香洲后24小时内必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检测一次并自我观察14天,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香洲人员在抵达香洲后落实“五天五检”的核酸检测措施。
(四)全区所有酒店、宾馆、公寓、民宿要主动查验入住旅客核酸阴性证明,从外地来(返)珠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在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本地轨迹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
(五)与市内及邻近城市病例相关的个案活动场所(重点场所)有交集的人群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2022年3月21日-25日,社会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延长,在开放时间内核酸采样均不收费,群众可自行前往。
(二)请辖区群众、居民按就近原则,应检尽检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尽量避免跨区域参加检测。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得参加核酸采样。
三、公共场所严格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小区加强“围合”管理。2022年3月22日至26日,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证明),对于无法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证明)的,需严格做好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各类公共场所可以结合实际,提高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的时限和要求。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应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和园区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予以严肃查处;导致疫情传播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有关防控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相应做出调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