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0月6日0时起澳门部分娱乐场所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澳门部分娱乐场所于10月6日凌晨0时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第24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5条第一款(7)项的规定,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自2021年10月6日凌晨0时起,关闭根据10月26日第47/98/M号法令及4月1日第16/96/M号法令规定的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蒸气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
8月18日起澳门解除关闭部分娱乐场所的措施
8月3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病例,为防止疫情传播,8月5日零时起关闭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蒸气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深入评估后,行政长官作出第118/2021号批示,自8月18日零时起,解除第11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所采取的关闭部分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相关的娱乐场所在恢复营业前,应先做好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按照卫生局的防疫指引,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等防疫措施,旅游局、市政署及体育局也将对相关场所加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