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加强来(返)金普新区人员及车辆管控的通告
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第23号)、(第2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跨区域流动管理的通告》,结合防疫工作实际,经金普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来(返)金普新区人员及车辆管控通告如下。
一、来(返)金普人员要求
金普新区域外来(返)人员,须通过“金普防疫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1. 金普交界处交通卡口及街道卡口严控人员穿行,切断输入风险。对乘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等人员予以劝返。
2. 大连市域外来(返)金普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应飞机、高铁、船票等证明材料。
3. 执行重要公务及急重症就医等人员,须出具单位公函(就医人员出具医院证明)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货运车辆管理要求
1. 大连市域内来(返)金普的蓝卡登记车辆,须持“金普货车通”报备截图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无蓝卡登记车辆不得通行。货车只允许一名驾驶员,中途不得下车。严禁货车夹带人员。
2. 重点保供车辆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单位公函或金普新区防指办发放的保供车辆通行证方可通行。
3. 出入高速公路检查服务站的货运车辆,按照金普新区防指办原有政策执行。
三、提倡“非必要不离金普”,严控人员流动性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