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有关要求。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发生,杜绝各类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相关工作通报如下。
01、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暂停清明节期间各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守灵、遗体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骨灰撒海、公祭仪式和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清明节当天,各殡仪馆和公墓将组织员工开展公祭仪式、敬送鲜花、擦拭墓碑等祭扫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代替家属以鞠躬、送花和诵读祭文等形式怀念逝者,部分公墓还推出定制型祭扫服务,家属可以提前与公墓工作人员联系,届时相关单位会通过网络视频或微信公众号方式反馈祭扫服务情况。同时,倡议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不进行集中祭扫,不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山头、绿地和林区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焚烧抛撒丧葬祭祀物品,采用网络祭扫、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方式寄托哀思。
02、加强农村墓地祭扫管理
按照省市疫情指挥部的最新要求,暂停一切现场祭扫活动,严格落实农村墓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措施。同时,呼吁广大市民配合省、市统筹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要求,合理安排祭祀时间,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现场祭扫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呼吁在外亲属不来烟返烟,切实降低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
03、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
全市民政系统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印发倡议书、公益短信等方式,大力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丰富清明节日内涵,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作用,引导群众选择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成立清明节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送、重特大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