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各区各相关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加大对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全市11个区基本不能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全区以及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南沙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
广州市其他区域内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广州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批准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20年,广州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广州蓝”刷屏朋友圈。这一成果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守护,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在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市民,选择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向烟花爆竹说“不”,共同营造一个环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