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要求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其中“坚持预约限流”内容中提出: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
图源:摄图网;ID:501623041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二)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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