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友留言说她的朋友要从宁波飞回来找我看病,一问原因,是15个月前做的剖宫产手术,当地的医生认为必须要做人流手术。这位网友是我的一个粉丝级患者,第一胎是我做的剖宫产手术,术后8个月的时候发现怀孕,问了好多医生都建议流产,而我给的建议是“虽然有些风险,但也有成功的可能,我无法给予承兑,但可谨慎小心前行,如果你选择继续,我愿意与患者一道努力严密监测、期待成功”。最后这个患者成功妊娠到38周后进行了再次剖宫产手术,术中看到子宫瘢痕愈合良好,一点破裂迹象都没有,进一步增加了信心。 我有个病人是2次剖宫产术后,距离第二次剖宫产手术10个月怀孕的,前两次剖宫产都是我做的子宫下段剖宫产,她害怕我让她放弃就一直没告诉我,直到妊娠6个月才来找我看病。没有选择,唯有与她一起坚持,严密观察到妊娠37周时行第三次剖宫产手术,术中见子宫下段稍薄,但弹性好,没有破裂迹象。这并非是个别病例,我接触的患者有剖宫产术后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1年,1.5年的都有,都是成功坚持到足月分娩的,而且再次手术时发现子宫瘢痕恢复的确实很好。故愿意跟大家分享,挑战传统观念,认为剖宫产术后必须2年后再要孩子的观点应该是医生的建议,但也不能僵化地去执行。在微博上发出此观点后,得到一些同行认可,而且他们告诉我坡国剖宫产术后半年可再怀孕,香港对待剖宫产和顺产一样对下一胎没有特别限制。
另外,对于剖宫产术后瘢痕的监测,一定不要迷信去超声下看瘢痕的厚度,纠结是2mm容易破裂还是3mm容易破裂,单纯根据疤痕厚度测量来判断是否有破裂风险是不正确的,科学依据不足。超声测量下的几毫米误差太容易,瘢痕子宫是否破裂要取决于子宫瘢痕的弹性而非厚度,弹性根本无法进行产前评估。如果妊娠过程中没有瘢痕切口的撕裂疼痛感和瘢痕处的压痛几很少有破裂的。因此,不要强迫超声科医生去看瘢痕厚度,超声医生常常抱怨受此困扰。除非患者有症状,当超声检查提示子宫瘢痕处回声有连续性中断时,我会很慎重对待,不排除有不全子宫破裂可能。中山大学附属一院@超女style的微博里发了一篇微博,测的瘢痕是0mm,她评论妊娠结局为没有发生子宫破裂,我懂她想表达的意思,没有去问术中所见,但产科临床医生会判定为“不全子宫破裂-即瘢痕断裂,但浆膜层完整”。这种情况下产科医生会根据孕周、是否存在宫缩和是否存在切口压痛等症状综合判定再次进行剖宫产手术时间。
越来越多产科医生对瘢痕子宫开始重新认识,因此很多剖宫产术后的患者如果再次怀孕后头盆相称,既往剖宫产为子宫下段横切口(是指子宫,不是腹壁)且没有其他子宫手术瘢痕,此次妊娠足月子宫切口瘢痕处无压痛,产科医生也常建议VBAC(剖宫产术后的阴道分娩),但分娩过程中需要医生严密监测,要做好子宫破裂的应急处理预案(产程中子宫破裂风险报道为0.52%),上述情况下的VBAC成功率报道为50-80%。 在临床工作中,也常遇到子宫破裂的,多发生于古典剖宫产手术(子宫体部剖宫产术后)、子宫壁的纵行切口瘢痕、子宫肌瘤腹腔镜核瘤术后(缝合不确切情况)、子宫肌瘤射频消融术后、子宫体部肌壁间大肌瘤核除术后等情况。瘢痕子宫后妊娠和分娩方式,简单中参杂着复杂,复杂里蕴含着简单,不必过于担忧,但也不可小视,且行且谨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