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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