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拟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公司,在获到汽车供应商授权后,应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2、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两级审核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对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换,统一核定为获到授权的“某某品牌汽车销售”。
3、品牌汽车经销商,包括二级经销商或违法人分支组织,以及汽车连锁经营公司,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备案后,方可从事品牌汽车经营活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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