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百科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如何的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8 11:36:21
The Beginning
1、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2、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THE END
TAG:
猜你喜欢
甘肃要怎么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 甘肃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2023-12-27
江西拘役、拘留都有啥差异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不一样
2023-12-27
高利转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有怎样的刑事判罚
2023-12-27
2022抢夺罪与抢劫罪怎么区别(一般抢劫罪)
2023-12-27
内蒙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键差异是啥
2023-12-27
相关文章
对于报复陷害罪的犯罪断定(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么样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么样
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条件是哪些(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
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问题是如何
甘肃如何分别罚款、罚金(甘肃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被告不出庭
工伤申请主体错了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申请主体人是谁
行政诉讼不服的如何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