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1、如果合同之债是由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以及用于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目前的司法实践,为了保护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很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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