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您可以用任何合法方式付款。
THE END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