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一般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合计时长最长为七日。另外,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批准逮捕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会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犯罪嫌疑人会在拘留之后,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申请的,最长37天之后会转逮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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