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罪诽谤罪刑事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刑事自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
(2)案由和诉讼请求
这部分必须明确具体。案由即为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有多个诉讼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3)事实与理由
事实包括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对象、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事实理由要写清楚、透彻,描述事实和说明理由时要把握住争议的焦点所在。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5)尾部及附项
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自诉时间。附项主要应当列明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并标号分项。
二、涉嫌侮辱诽谤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三、侮辱诽谤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我国,侮辱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除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种情况下侮辱诽谤行为属于公诉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处理的侮辱诽谤案,起诉时受害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犯罪事实,证据不够充分是无法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