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他人债务开庭不去法院怎么判决?
1、如果欠钱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欠钱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欠他人债务若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
1、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三)庭审
1、庭审时间
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2、庭审应尽可能提供的材料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四)判决
法院根据事实依据作出判决。
(五)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公民、单位若是不按照约定还款,可能会被出借方起诉。法院受理债务纠纷之后,会依法将开庭日期、地点等告知纠纷原告、被告等厉害关系人。如果欠钱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在开庭当天不到庭,法院可以在对方缺席的情形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