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被抢注不能直接起诉,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各种各样的民事或者行政纠纷等这些事宜都有着法定的维权程序。对于商标抢注案例来说,维权程序的第一步是应该向当地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没有经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就直接起诉的,是不会被受理的。
不能直接起诉的,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针对对方抢注自身商标的这种做法想要起诉的话,只能等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撤销了对方的商标权,或者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理睬,这样的话能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针对的被告方也是商标局,不是抢注一方,抢注商标的维权相对是比较复杂的。
我们国家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大的,但是还是会发生一些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现象,一旦被抢注,那么可能会面临着诉讼程序,所以在,接到相应的诉讼通知的时候,不要慌张,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自己确实没有做过侵权行为,那么自然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