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生二胎要结婚证吗?
法律规定生二胎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到医院办理生孩子手续,生育完毕子女,凭孩子父母身份证,在医院产科申请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然后凭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亲子鉴定报告,非婚生育情况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孩子上户口。
没有领结婚证就生育孩子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要被处以交纳当地人均消费标准的3—6倍的社会扶养费的,有工作单位的,还要给予最高为开除的行政处分,孩子也会因不能及时办理户口,影响到体检,预防、入托。
二、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
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孕检证明、一张自己的照片到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准生证了。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没有领结婚证就生育孩子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要被处以交纳当地人均消费标准的3—6倍的社会扶养费的,有工作单位的,还要给予最高为开除的行政处分,孩子也会因不能及时办理户口,影响到体检,预防、入托。
三、什么情况下会被撤回准生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发证的予以撤销并收回已发证件;持证人所持证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仍继续怀孕、生育的,按政策外怀孕、生育处理。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涂改、转借《准生证》,或所持《准生证》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应发出《扣证通知书》扣缴或撤销其《准生证》。
(二)持证人经批准生育二孩,但怀孕后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紧急情况除外)擅自施行人工流产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在其《准生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中的“备注”栏注明“因擅自施行人工流产,取消原二孩生育批准”并加盖公章;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施行人工流产的单位、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发证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发放《准生证》。或者经办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准生证》》,在《准生证》上登记虚假内容的,其《准生证》无效。
结婚是属于男女双方的事情,必须要在自愿的原则下才能够完成,且需要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如果说没有达到法定结婚的年龄或者是有其他的情况,就无法办理结婚证,此时就没有办法办理准生证,也就是意味着生育孩子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