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有:
(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5)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6)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7)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8)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
(9)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其他必要证据:
(1)建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须提供: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工程承包单位营业执照的原件(如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技术级别证书,建筑许可证、工程决算书及其审核意见书和工程验收报告等。
(2)质量纠纷,须提供:质量检验的鉴定报告,如有产品封样验收规定的则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等说明和有关实物。
(3)技术合同纠纷,须提供: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照片等。
(4)商标侵权纠纷,须提供: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核准日期;假冒产品的实物、书证;受损害情况和经济数额的计算依据、证据等。
(5)专利侵权纠纷,须提供:专利证书、被侵权的实物、书证,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异同的具体说明,受损害情况和经济数额的计算依据、证据等。
(6)涉外经济合同纠纷,须提供:公司章程、商业、税务登记证件、发票、货物提单、装运单。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是港澳地区的,须经过公证;如是外国的,须经过公证和我驻外使、领馆的认证。
一般来说,如果产生合同纠纷进行起诉的时候,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主张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可以提供的证据,比如说要求赔偿损失的相关依据,或者是相关的证明,或者是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