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内,企业不可以将其辞退,应当保障怀孕女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擅自将员工辞退,企业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女工入职年限计算。在怀孕期间如果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应当顺延合同期限,一直到女员工产假结束。
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工被企业辞退怎么维权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在我国的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此时是予以更加倾斜的保护的,比如说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女职工以及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来说,此时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的辞退的,也不能随便降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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