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遗弃武器装备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
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怎么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犯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多件重要武器装备、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报废的,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三、遗弃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
武器装备的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为了保证武器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军队通过制定、施行大量的、适用于各类、各种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规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违抗命令,是指下级部属违背上级的作战命令、指示。遗弃武器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武器装备丢失,而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的义务,有能力承担保管武器装备的能力而拒不履行保管义务,侵犯国家对于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遗弃武器装备,既可以是作为犯罪,也可以是不作为犯罪,即行为人可能以不管不问的手段对武器装备不履行应尽的保管义务。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部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部队战斗力,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判罪标准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存在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此罪之后,有自首情节或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行为人犯本罪时,在主观方面要存在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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