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刑法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标准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逃避征召,以自伤、致残等方法逃避征召的,煽动别人逃避征召,或者造成了其他比较严重后果的,都已经构成了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判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要件
1、罪体
主体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主体是预备役人员。这里的预备役人员,是指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非预备役的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
行为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行为是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这里的征召,是指兵役机关依法的预备役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准备服现役的活动。军事训练,是指军事理论教育和作战技能教练的活动。拒绝征召、军事训练,是指接到征召、军事训练通知后,拒不报到或者拒不参加军事训练。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是指以谎报年龄、假装病残、外出藏匿、找人顶替等方法躲避征召、军事训练。
时间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
2、罪责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以暴力方法抗拒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经多次教育仍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因拒绝、逃避征召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等。
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不仅仅是规定了公民的权利的,此时也是规定了公民所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就比如说依法服兵役,此时是公民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之一,如果是自涉及到战争的时候,公民也是不得拒绝、逃避军事部队的征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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