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拿了公司的钱什么罪
1、财务贪占单位钱财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具备哪些条件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因为职务上的便利,有些人将单位的款项骗取到了自己或是家人的银行账户中,成为了自己私人的财产。这种行为损害了单位的利益,在法律上也不允许,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是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还有数额的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包括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损害了单位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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