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和解,调解和诉讼来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和解的话,双方需要根据各自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如果协议达不成的话,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调解。调解完成不下的话,认为有争议一方可以提出诉讼来解决问题。
针对于医疗事故,首先双方在处理事故之中必须要保持充分的冷静,说明好自己的诉求看能不能够达成一致。如果双方之间达不成一致,就说出双方之间有争议的地方,尽量将争议部分进行调解最终调解不成功的话。认为自己利益受害一方可以拿到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
1、及时处理,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制度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 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和诉讼。
2、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需要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度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 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5、在案由选择方面,医疗纠纷涉及的案由主要有三大类,包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有些案件还可以以普通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实际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案由进行诉讼。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案件的纠纷处理中,一般情况下,都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对于医疗的用药、医疗费等问题发生纠纷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选择运用司法的程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是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间期限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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