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未达到立案标准怎么处理?
达不到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被侵占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侵占人退赔损失。
根据《刑法》第163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规定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的既遂或未遂方面,关键是看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侵犯财性犯罪的结果,应当以是否给《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法益造成损害为标志。区分职务侵占既遂或未遂的标准就是看财产所有权是否受到侵犯,财产的所有权是否转移到他人身上。换一句话说就是只要单位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就应当认定为该罪的既遂,而不应当考虑犯罪人员是否控制了该财物。
因而简而言之就是,要认定侵占罪未遂,必须认定被侵犯的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公司、企业等是否丧失了对财产的控制。如果没有发生转移,公司、企业没有丧失控制那么就是职务侵占未遂,如果发生了转移,公司、企业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那么就是既遂。
公司里面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在公司内部职务上的便利,把公司的公共财产私自占有使用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6万元的数额,还不能够按照刑事犯罪进行立案,所以这时候公司是可以对占有人发起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退还占有数额,并且赔偿一定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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