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怎么立生效?
1,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也就是要年满18岁。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的表达,受外界威胁(被歹徒挟持等)和欺骗所立的,或者假弄的遗嘱都是没有效的。
3,遗嘱内容要合法,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是从其他不合法的地方拿来的,或者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是与其他人一同拥有的,就不能利用遗嘱来处分。
4,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中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了生活来源(钱)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5,遗嘱形式要合手法律,法律中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满18周岁。由于疾病(精神病等)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遗嘱的内容必须要表述清楚,切忌模棱两可,也不能随意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对于未出生的婴儿,也应当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哦。
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益关系的公证人在场作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是自己写遗嘱,须由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最后要签名,写清楚遗嘱的年、月、日等细节。公证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人可以请律师或公证机关办理。
二、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1,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遗嘱无效
2,写了很多份遗嘱,而且它们之间内容矛盾导致的遗嘱无效情形
3,偿还债务导致的遗嘱失效
4,遗嘱继承人比被继承人还早死所导致的失效
5,形式和证件等不足而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法律规定而导致的失效
7,立遗嘱者在世时对自己财产的处理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失去继承权而导致的失效
如果是被继承人想要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生前财产的,此时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允许的,如果是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首先遗嘱一定要符合法定的订立遗嘱的条件,如果是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形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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