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如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1、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2、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3、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5、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6、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7、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8、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如果是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房屋申请变更,直接到房产登记部门去进行变更,增添名字或者是去除名字都是可以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想要过户就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原来登记的地方去出具变更的申请,等待审批之后才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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