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诉案件能否逮捕被告方?
自诉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逮捕被告方,自诉案件中需要逮捕被告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自诉案件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一般来说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2)自诉人有权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3、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4、举证责任不同。自诉人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由公诉机关承担。
5、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规定过逮捕只适用于公诉案件,不管在公诉还是自诉案件中,逮捕是有严格的适用条件的,例如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并且有逮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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