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姻法》房产证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已失效。
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话,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毕竟房子是双方共同生活的地方。但是如果是贷款买房,为了以后能够节省买第二套房贷利率建议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因为买房子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可以拥有低首付低利率。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结婚买房房子属于谁?
第一种情况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如果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杜牧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时赠与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一般会认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子女名下,房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第三种情况是双方父母出资:
如果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该不动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是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若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
第五种情况是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如果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买房,那么这个房子不管是写的谁的名字,他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父母给他的子女购买的房子,而房产证上只写了他子女的名字,这种情况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会均等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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