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1、陪护人员误工费不需要支付,侵权者是需要向受害者支付误工费即可。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想要获得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公民若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受害者可以向侵权方提出获得误工费的请求。提出此请求的时候,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误工收入、且是因为被侵权才误工的证据,证据不足的请求,通常无法获得误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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