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的护理费怎么样支付?
家属的护理费应该是按照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来进行支付。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安排护理人员的话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
二、护理费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一)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
对于这三种情况护理费用的赔偿,都明确地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受害人雇佣的其他人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给予赔偿。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看护费用的支出,但受害人亲属或配偶的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行为不能施惠给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一)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工作性伤害或者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在医院住院期间存在着护理费用的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支付护理费用的,即使是亲属护理,也是需要支付护理费用,只不过说,计算的标准可能是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