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工伤保险的入院记录到哪里办理?
申领工伤保险的入院记录应该到医院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医嘱处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书、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辅助器具票据;
5、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办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的,应当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一)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属近亲属户口簿无法证明的,提交公证书;
(三)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
6、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用人单位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结论性证明;
7、二次住院取固定物的,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附原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第一次住院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
8、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治疗的,应填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报批。
二、工伤保险有哪些法律特征?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总的来说,入院记录就只能到医院办理,在患者提供合法有效身份凭证的情况下,医院有义务出具入院记录及相关的病历资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即可。不过工伤事故中,有少部分赔偿是公司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