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术后生育,专家提醒需避开复发高峰。
生存与生育不冲突 怀孕不会激发乳腺癌复发
随着乳腺癌年轻化的高发,以及现代女性推迟生育年龄,年轻乳腺癌患者在接受治疗后能否生育、如何生育,已经成为摆在患者和医生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
据国外文献显示,乳腺癌系统性治疗后永久性闭经的发生率从33%到76%不等。确实,当前乳腺癌的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对患者的整个卵巢功能都有比较大的影响,患者可能化疗后即失去生育能力。部分人就算治疗后还具备生育能力,她们由于害怕怀孕会激发乳腺癌复发也不敢冒然怀孕,于是长期在生育与生存之间痛苦挣扎。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乳腺肿瘤医学部诊断科副主任饶南燕医师则认为,乳腺癌患者的生育与生存其实并不冲突。“临床上并没有怀孕刺激乳腺癌复发的说法。生育是女性的本能,个人认为乳腺癌患者生育好处多过坏处的,如果具备生育的功能和生育的需求,还是可以去做的。”
据了解,临床上术后选择生育的乳腺癌患者的康复效果往往会比没有生育的好。“当然有很多原因在里面,具备生孩子条件的人一般病情比较轻,而且治疗效果比较好,这些人可能会去生孩子,给人感觉这些人可以活得更长。”饶南燕解释说。
乳腺癌患者妊娠应避开不同的复发高峰期
可以生育不代表其生育没有禁忌。为保障自身与胎儿的安全,乳腺癌患者在月经规律、各项身体机能良好的基础上,还必须对受孕的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
据饶南燕医师介绍,患者应该在内分泌治疗停止半年以上,度过药物的洗脱期才能选择妊娠,否则难受孕,即使妊娠也会影响胎儿健康。此外,不同亚型的乳腺癌有不同的复发高峰,患者选择妊娠前应向专业医师进行咨询,让医生来决定妊娠的时间。
据悉,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复发高峰是在2年之内;ER或者PR强阳性患者的复发高峰是在5年以后,8~10年的时候复发率最高;三阴性乳腺癌的复发高峰是3~5年。乳腺癌患者术后选择妊娠应当根据自己的乳腺癌类型避开复发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