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首次申领身份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不可以异地办理。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三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