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如果五年内的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六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四年的摩托车;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三个年检周期为三年。
2、超过五年的营运载客汽车;超过十年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十五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三个年检周期为18个月。
3、六年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四年内的摩托车,三个年检周期为六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