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2、由户籍民警核对资料,属实的情形,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中“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印戳。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THE END
TAG: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