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切、正确和尽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要遗漏。
一、协议签署阜
为了推动公司生猪产业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2016 年 4 月 15 日,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以下简称“第六师”)签署了《100 万头生猪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目标
在十三五末达到生猪养殖出栏规模 100 万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30 亿元,实现职工增收 2 亿元,解决劳动就业 5000 人。
(二)战略合作意义
双方合作将促进兵团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兵团在生猪产业方面的优势。
(三)战略合作的集体调度
1、双方就在第六师区域内形成集祖代、父闹佞种猪繁育、商品猪放养为一体的百万生猪养殖产业达成一致。具体发展思路如下:
(1)项目在第六师西线(即芳草湖农场、新湖农场等区域的团场)及中线(即 102 团、103 团等区域团场)两大区域内投资建设与年出栏 100 万头商品猪配套的祖代及父闹佞种猪繁育场;
(2)在以上区域内的团场、连队以职工成立专业养殖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商品猪养殖小区及高效家庭农场;
(3)养殖过程将采取与各个专业养殖合作社签订养殖合同的形式,在养殖过程中实行“六统一”,即:猪苗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职工通过养殖商品猪达到增收的目的;
(4)为配套百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三百万蛋鸡养殖项目及第六师其他养殖项目,公司将在五家渠市新建年产 50 万吨的饲料加工项目。
2、为尽成上述目标,具体步骤如下:
(1)为了加快项目落地的进度及职工增收,公司可利用已经形成的父闹佞种猪场资源先于 2016 年在中线、西线两个区域内选择几个连队由职工成立专业养殖合作社并建设商品猪养殖小区或高效家庭农场,力争年内进猪。同时,在中、西线的区域内选择两到三个点在年内启动建设项目首席期的部分种猪场项目,即与 50 万头商品猪配套的种猪繁育场项目。
(2)2017 年—2018 年尽成首席期 50 万头的种猪繁育及商品猪养殖小区配套项目,并启动第二期 50 万头建设项目。
(3)2019 年年末之前,尽成两期共 100 万头的种猪繁育及商品猪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以实现百万头生猪养殖产业在第六师区域内全面落地。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生猪产业是公司今后重点发展的产业,公司本次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签署《100 万头生猪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新疆的生猪产业布局,同时也能拉动公司动物疫苗、饲料业务的需求,对公司集体业绩的提升起到踊跃的作用。
四、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一)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请求,执行相应的决心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要资产重组管理主意》规定的重要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签署的《100 万头生猪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