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父母若生前订立遗嘱,或者将其所有房产办理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则需要现行按照父母生前的意愿办理继承。反之,若不存在遗嘱或相关协议,子女可对父母所有的财产进行法定继承。子女可先行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不只一位时,对于房产这类不宜分割的遗产,可采用共有、适当补偿等方法进行处理,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同时,若房屋有相关债务问题,需先清偿后再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