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失业前缴费不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失业前缴费不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失业前已缴纳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失业前已经缴纳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社保局规定,只有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才能申请失业补偿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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