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用人单位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不属于自己的,而是计入了社会统筹基金,向社会上其他需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具有私人性质,属于公共性质。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仍未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因故死亡或者出国定居等情况下,不可以从社会统筹基金领取养老保险,但是可以从个人账户中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