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用户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在近一年内产生的利息,产生的利息会计入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计息的周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用户在缴纳公积金后才会在公积金账户中产生余额,如果用户没有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那么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会一直存在,每年还会产生一定的利息,利息又会计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公积金账户计息有一定的规则,与普通的银行存款计息不同。
公积金计息的周期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从每年的1月到12月,而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而且结息的时间段也是分成两部分,不同的时间段结息的规则是不同的。
对于上一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利率来计算相关的利息,如果用户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大,那么产生的利息也就越多;从上一年7月1日后到今年6月30日缴纳的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的利率来计算相关利息,这个利率就会比较低,产生的利息也会比较少。
我们平时缴纳的公积金都是留存在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上,公积金中心会根据我们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计算相关的利息。其实这部分利息并不是公积金中心给我们的,而是公积金存款的银行支付的,公积金中心会将我们缴纳的公积金存在相应的银行,根据存款的规则,银行会给存款一定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就是我们在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产生的利息。
公积金年度结息按什么利率来结算
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按照年化利率百分之一点五(1.5%)来进行结算的。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从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开始,应该按照银行规定利率结息,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时间是每年的6月30号,其余时间只计息,不结算。只有在结息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号产生的利息才能计入本金。
公积金结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上一年剩余金额结转的部分,这个是按照银行三个月定期利率结息的,另一部分是职工每个月所缴纳的金额,按照银行活期的利率进行每年结算,一般情况,如果要取出公积金自用的话,一般都是取出前部分即(最早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在存入之后,如果没有提取的情况下,账户的金额会产生利息,利息结算以后在账户里可以继续当作本金继续产生利息,所以公积金账户里除了本金余额以外,还有多余的钱(即是产生的利息)。时间越长公积金账户累计本金加利息就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