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契税是一种国家政策,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从夫妻一方拥有变成双方拥有时免征契税,这也是国家对百姓的一种惠民政策,免征契税的项目除了这个,还有其他项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免征契税是什么意思,免征契税的有哪些以及免征契税的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免征契税是什么意思
1、免征契税是为了贯彻一定的经济政策而产生的,是为了对一些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照顾与扶持的纳税人而现行税法中对应征税款全部免于征收的一项制度。
2、契税是指不动产即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3、想要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予,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所以,赠予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二、免征契税的有哪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第六条中明确了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免征契税: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罢休、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与军事设施的,可以免征。
2、还有城镇职工按相关规定*购买公有住房时,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户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视情况而减征或免征;财政部其他减征或免征契税的项目。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的,就不再属于减征、免征契税范围。
三、免征契税的范围
1、在国家相关规定内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因为拆迁重新购置住户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2、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或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夫妻共有房屋是共同财产,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免征契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第九条中规定,纳税人要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该机关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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