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销售烟草制品(如卷烟、雪茄烟)或电子烟,都需要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一、受理范围: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注:要委托他人办理的,申办时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时限:
烟草制品八个工作日,电子烟二十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申请——收件——受理——实地核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五、办理途径:
(一)烟草制品。
1、线下办理。
①预约方式:
申请人通过以下流程进行预约:
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通”微信小程序,然后实名注册,注册后首页点击“办事预约”→开始预约→辖区内行政服务中心→预约“经营许可类”→确定。
确定后进去有日期跟时间选择,请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现场取号。
②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www.gdzwfw.gov.cn)
注册账号→在右上方的地区选择“佛山市”→部门处选择“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在许可类申请事项中选择“烟草零售许可证-新办”,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提交,即可完成办理流程。
(二)电子烟:
各辖区烟草专卖局办证窗口咨询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免费。
七、咨询监督:
行政服务热线:12313、12345。
八、常见问题:
1、是否所有店铺在经营中售卖烟草的,都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销售烟草制品(如卷烟、雪茄烟)或电子烟,都需要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需每年办理年审手续?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需要年审。但零售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铺,一次性最多可以销售多少条卷烟?
答:一次性销售不得超过50条(不含本数)卷烟,超过50条(含50条)属于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4、从别人手里转过来的店铺,可不可以把该店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起转来使用?
答:不可以。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经营主体、经营地址或者企业类型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另外,涉烟举报还有奖励,达300元/万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佛山市烟草专卖局涉烟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 | 类型 | 单位 | 举报费(元) |
卷接机 | YJ14型卷烟机 | 台 | 35000 |
YJ22(23)型接嘴机 | 台 | 25000 | |
假冒卷烟 | 包装完整的条包或小包(带透明薄膜纸) | 万支 | 300 |
散装烟支 | 万支 | 100 | |
真品走私卷烟 | 真品走私卷烟 | 万支 | 300 |
注:保税物流运输、仓储环节查获过境运输假冒伪劣卷烟举报奖励标准为每万支100元,单宗假烟、走私烟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涉及其他举报事项的具体奖励标准可拨打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12313咨询,具体奖励标准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最新举报奖励文件为依据。